中国发展模式转型的精英论:福利国家始终是缺位

积极社会政策的框架整合了两个原本略有不同但又相当重叠的研究和政策领域。 其结果是,社会激活力度不再局限于有工作能力的失业人员和就业政策,而是从就业政策延伸到儿童政策、弱势群体政策、老年人政策等。

中国的发展模式亟待转变。 这已成为政治和学术精英的共识。 然而,在中国发展模式转型的精英话语中,福利国家始终缺席。 讽刺的是,无论意识形态取向植根于何处,无论是新旧凯恩斯主义还是新旧国家主义,不少中国精英在谈起“福利国家”时,却突然脸色大变,顿时变成了大米。 赛斯、哈耶克等学者的“福利国家滋生懒人”、“福利陷阱论”、“福利国家危机论”等将大行其道。 你看,世界上无论什么事情,一旦变成了“中国式”,就大变样、失去形状,凯恩斯主义、民族主义也不例外。

众所周知,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短期目标是增加国内私人投资和私人消费。 但在可预见的未来,由于难以有效分散各类社会风险,国民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极不稳定,而对未来支出快速增长的预期是确定的,因此中国居民的储蓄率(各种形式的金融)管理)将持续上升,自然导致消费率难以提升。

这个问题几十年来一直困扰着中国。 尽管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相当大的经济发展成就,但中国政府始终奉行发展主义意识形态,这意味着政府治理的重点甚至政权的合法性都被搁置了。 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

一、是否应该建设福利国家是伪问题,如何建设才是真问题。

但中国的发展主义只是经济发展主义,缺乏社会发展主义的要素。 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切需要社会政策的变革,其方向是重建适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福利国家。 福利国家建设并不一定与市场化建设相矛盾,也不一定损害市场运行效率。 正如市场机制本身是多种多样的一样,福利国家的制度结构也是多种多样的。 实施“积极的社会政策”,建设发展性福利国家,成为市场机制运行的社会基础设施,是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社会基础。

由于语言问题,很多人倾向于将“福利国家”理解为福利水平较高的国家。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福利国家”一词可以简单理解为对提供福利负有一定责任的政府,可以适用于任何经济体的政府治理行为和模式。

根据这种认识,福利国家可以有不同的模式,福利提供的水平也会有高有低。 福利国家无处不在。 当然,福利国家或社会保护制度发展到什么程度,取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而且,福利国家的建设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国家、市场和社会所扮演的角色日益多元化,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如此。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无论福利国家改革走向何方,欧美发达国家政府在社会政策上的支出并没有下降。

因此,福利国家建设问题对于中国来说绝不是一个可以回避的问题。 不管怎么评价,中国实际上正在建设福利国家。 近二十年来,中国政府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不折不扣的福利国家建设。 但我国福利国家建设一方面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不相适应,福利水平普遍偏低。 另一方面,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导致国家、市场、社会处于混乱状态。 福利筹资、福利提供、福利监督等领域边界不清、职能错位,损害公平和效率。

因此,中国福利国家的转型应该成为中国发展模式转型的有机组成部分。 我国福利国家建设迫切需要破除现有行政壁垒,创新治理模式,走出一条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区机制相互融合、优势互补的新路径。 简而言之,走向发展性福利国家。

2. 走向社会发展主义: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可以相辅相成

在国际社会政策文献中,探索所谓“发展性社会政策”( )、“积极社会政策”( )或发展性福利国家一直是近三十年来的热门话题,并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 发展如何相辅相成这个古老的问题。

众所周知,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爆发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国家模式面临严峻挑战。 巨额社会福利支出被视为经济发展的负担。 意识形态上,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兴起,各种攻击福利国家的论调激增。 长期以来,人们的印象是,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实施无非是财富的再分配,并不能直接促进财富的增长。 毫无疑问,保护性社会政策为新自由主义攻击社会政策提供了基础。 20世纪后二十年,在西方发达国家,福利国家的收缩成为一种选择; 而在发展中国家,社会政策的制定存在许多障碍。

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政策学界兴起了从发展主义视角研究社会政策的新思潮,主张社会政策绝不仅仅是财富的再分配,还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各种手段。 这种所谓的“发展性社会政策”侧重于建设个人(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成员)、家庭、社区、民间组织和政府机构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

关于发展性社会政策,最早的讨论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詹姆斯·梅芝利(James)于1995年出版的《社会发展:社会福利中的发展性思维》(The in )(The in)一书。 在此之前,社会政策文献中的经典话题是所谓“剩余”福利国家与“制度”福利国家之间的争论。 美芝莉提出了发展主义的新理念,主张超越这种争论,将家庭和社区融为一体。 民间组织,甚至是市场力量(即营利性组织),与国家的努力,被纳入一个新的制度框架,协调促进社会福利,从而协调社会政策和经济发展。

2004年,梅芝里与时任伦敦经济学院教授的安东尼·霍尔合着了《发展社会政策》一书,进一步发展了这一理论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梅芝里等学者提出的发展型社会政策思想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政策。 他们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政府财力相对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不能盲目走发达国家发展福利国家的现有道路。 相反,必须探索一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协调发展的道路; 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政策不必为经济发展让路,但必须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只有这样,社会发展才能可持续。

毫无疑问,发展性社会政策的适用性绝不限于发展中国家,同样适用于发达国家,具有普遍适用性。 事实上,在梅志立致力于构建发展中国家语境下的发展性社会政策理论框架的同时,国际社会政策学术界正在百花齐放,多种理论同时生长,形成了发展性社会政策的基础。 发展提供肥沃的土壤。 这些理论包括:

·“社会投资”( )理论将国家和社会的福利支出视为社会投资而不是社会消费。 不仅重视社会政策对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而且强调社会政策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

·工作福利()理论强调以促进就业和促进福利受益人参与劳动力市场为中心的社会福利政策。

·福利混合经济(mix)或福利多元化(mix)理论非常强调国家、社区、市场、家庭的协调作用。

·赋能国家理论探讨了发达国家如何通过促进社区和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来改造福利国家,从而一方面改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上述理论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于西方发达国家福利改革的研究。 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性社会政策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上述理论至今尚未得到充分整合。

积极的、发展性的社会政策有多种,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医疗、教育和社会救助,从而增强福利领取者的人力资本,提高其参与劳动力市场的能力。 ; 二是通过鼓励或惩罚措施,要求福利受益人接受岗位培训、参加社区福利活动、参加非社区志愿服务、为其提供财政和非财政支持(咨询、信息提供等),自主创业,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等。

哲学上的改变是极其强大的。 随着发展措施的不断增加和完善,社会政策不再是消极的、保护性的措施,而是成为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积极手段。 福利国家的重建有着广泛的理论基础。

3. 积极社会政策的广阔天地

在发达国家,虽然各国政府的治理理念不同,但共同点是福利国家治理模式的改革应纳入“积极社会政策”的框架。 近年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大力推动这一治理创新。

所谓“积极的社会政策”是指将各种社会项目的重点从保护人们免受风险转向建设人们的能力并更好地利用他们的能力的一种新的政策理念。 以积极的社会政策作为治理主体的福利国家自然被称为“积极的福利国家”,而那些将过去消极的社会政策转变为积极的社会政策的改革措施则被称为“社会激活政策”( )或“社会激活政策”。激活项目”( )。

福利国家这一改革取向的最终目标是召集和塑造“积极公民”,强化公民的责任意识,通过积极参与和选择,将“消极社会”转变为“积极社会”。

积极的社会政策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新想法。 在这一概念提出之前,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的研究和实践已经进行了多年。 前者的目的是将劳动政策的重点从失业保护转向促进就业,后者的定位是社会福利政策的重点从失业保护转向促进就业。 收入支持的提供转化为工作能力的培养。

积极社会政策的框架整合了两个原本略有不同但又相当重叠的研究和政策领域。 其结果是,社会激活力度不再局限于有工作能力的失业人员和就业政策,而是从就业政策延伸到儿童政策、弱势群体政策、老年人政策等。

对中国而言,社会政策的改变并不一定距离实现中国经济“稳增长”、转变发展方式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在于如何选择社会政策改革路径,一方面能够有效帮助人们化解社会风险,另一方面又符合市场机制的运行。

比如,笔者在2012年提出的“全民健康保险”政策(简称“全民健康保险”,又称“准全民公保”)就是这样一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政策。 作为一项“发展性社会政策”,全民医保的思路很简单,就是取消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而由国家财政拨款,加上国家缴费,建立一个全民医疗保险。全民健康保险,统一缴费和给付水平。 保险制度。 国家财政缴费应至少为每人每年1000元,而全民健康保险费可定为每人每年200元(低收入人群免缴),两者都会随着经济增长而增长。未来的人均GDP。 有了这个融资水平,所有公民至少可以享受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待遇,即75%左右的医疗费用将由全民医保支付。 国家在各省设立国家医保局,代表全体参保人员向各类医疗机构购买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可​​以走向有管理的市场化。 除了国民健康保险体系外,私人健康保险也有足够的发展空间。

全民健康保险理念不仅可以整合目前各自为政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还可以解决其中蕴含的诸多难题,如个人账户的保存和注销、异地就医管理、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延续等。 更重要的是,全民医保制度的建立还可以在短期内促进经济增长,即具有发展性特征。 因为全民医保的第一步就是立即停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这意味着,原有约1000网络投稿的员工个人缴费将暂停,直接成为员工现金收入。 这笔钱有望转化为消费; 原本约3000网络投稿的单位缴费也将暂停,这极有可能有望帮助所有企业减轻负担,即降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率的整体水平。 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水平绝对是世界上最高的。

此外,现有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个人账户余额尚有约1500网络投稿,完全有望在本年度释放用于消费,参保人无需担心这些积累资金持续贬值。 推进全民健康保险意味着政府需增加健康保险支出约5000网络投稿,约占我国政府财政总支出的5%至6%。 这种“积极的财政政策”实际上是“积极的社会政策”。 看似微不足道,但短期内相当于一项综合性减税计划,绝对能助力“稳增长”; 中期有利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从长远来看,可以成为中国福利国家制度建设的典范。

近日,笔者将全民医保的理念更名为全民公费医疗。 这一改变有足够的学术依据,我将在另一篇文章中详细讨论,但可能会引起新自由主义者的愤怒,他们认为实行全民公费医疗制度会损害市场机制。 中国的新自由主义者是时候跟上时代的步伐了。 事实上,正如作者11月17日在本公众号文章中所说,全民公办医疗也可以走市场化的道路。

有很多很多“积极的社会政策”和很多“发展性福利国家”的发展模式。 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否成功,取决于能否抛弃福利国家建设的过时理念,以社会发展主义新视角重新探索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新路径。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政策改革和发展陷入零散局面,缺乏持续、有力、一致、协调、平衡的福利国家发展战略。 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不利转变的重要原因。 只有认清这一点,才能有效推进必要的社会经济改革。

(本文经授权摘自作者微信公众号“谷心”,并经过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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