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过程。 例如:“立春之后,大地渐渐从沉#中苏醒,冰雪消融,草木发芽,百花竞相绽放。两个月后,燕子优雅归来。不久,杜鹃也来了。然后就到了炎热的夏天,这是植物结果子的时期……”(《自然的语言》)
其次,介绍人物的经历和事迹。 例如:“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的家人在阿弗尔。我的家庭并不富裕,我们过着生死存亡的生活。我的父亲工作很努力,每天必须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他赚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妹妹……” (《我的朱尔斯叔叔》)
第三,为论证性推理文章提供论据。 例如:“司徒雷登是一位出生在中国的美国人,他在中国有广泛的社会人脉,他在中国经营教会学校多年。抗日战争期间,他曾在日本监狱里待过。他通常假装爱美国、爱中国。他很有能力,迷惑了一些中国人,因此受到马歇尔的青睐,成为驻华大使,成为马歇尔体系中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叙述人物、方法及要求
1.叙述人
叙述的人物本质上是作者在叙述时的观察点和立足点的问题,即在描述一个人或一个事件时,是从作者自己的角度来写,还是从他人的角度来写。
第一人称:作者用“我”或“我们”的身份来描述自己所经历的、听到的、看到的,向读者讲述人物的经历和事件。 这是第一人称叙述。
第一人称叙述的优点是有真实感,亲切自然。 缺点是受“我”的限制,不方便反映广阔的现实生活,也很难反映“我”以外的人物的思想。
根据“我”在事件叙述中的重要性,它常常出现如下:
1.“我”是证人。 比如《孔乙己》中的“我”和《祝福》中的“我”,都只是起到事件见证者的作用。
2.“我”是一个重要的人。 如《一件小事》中的“我”,《故乡》中的“我”。
3.“我”是主角。 比如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的“我”,以及一些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小说、故事中的“我”。 比如,鲁迅本来不是疯子,但他在写《狂人日记》时,用“我”代替“狂人”来描述故事,有力地揭#了中国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吃人的旧伦理。
4、“我”就是穿针线的人。
第二人称:作者用“你”、“你”来叙述,属于第二人称叙述。 这种人称在实际写作中很少使用,有些文学创作也是用第一人称来写的。
第三人称:作者站在第三人称的立场,用叙述别人事情的语气,向读者讲述人物的经历和事件。 这是第三人称叙述。
第三人称叙述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写作更加自由灵活,可以将人和事直接呈现在读者面前。 缺点是不如第一人称叙述那么亲切、自然。 而且,它比第一人称叙述更难掌握。
它的用法是:
1.“他”。 例如,“由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的脑子里产生了一个疯子从未有过的奇怪想法……”(《堂吉诃德》)
2. 姓名。 例如,“1946年1月27日,周恩来同志从重庆返回延安……”(《难忘的旅程》)
3.参考。 例如,“那些戴旧毡帽的人一早就坐船出来了……”(《三五斗更》)
在写作中,也存在交替使用第一人称叙述和第三人称叙述的情况。 例如鲁迅的小说《祝福》就用了两个人称代词来形容。 使用两种人来叙述事件时要注意:①不要频繁更换; ② 改变时解释清楚,不要打断叙述线索。
写作时,是用第一人称、第三人称还是第二人称进行叙述,要从哪一个人称叙述最有利于处理材料、表达主题的角度来考虑。 而且,无论使用哪种个人叙述,都必须事先确定并在整篇文章中保持一致。 否则,叙述者就会混乱、不清楚,影响中心思想或主题的表达。
2、叙述方法
叙事方法主要有叙述、倒叙、插曲和补充叙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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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序叙述:按照事件发生和发展的顺序叙述事件。
倒叙:叙述事件的结尾或前面最突出的片段,然后从事件的开头叙述。 使用倒叙时,要注意解释清楚和必要的文字过渡,否则会影响表达效果。
插曲:指因表达的需要而打断原叙述而插入的另一种叙述。 叙述与倒叙的区别在于,叙述只是叙述的一个片段,而不是全文中心事件的一部分; 而闪回叙述的内容则是整个事件的组成部分或环节。
补充:对前面的叙述进行补充和解释。 补充叙述和介入叙述的区别在于: 1、字数少,一般没有情节,前后不需要过渡文字; 2、如果去掉补充旁白,前后内容仍然可以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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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叙述要求:
第一,线索要清晰,抓住主要线索来描述故事。
其次,要明确“叙事六要素”。 一般要写清楚时间、地点、人物、事情。 有时可以省略其中一两个元素。
第三,细节要恰当。
第四,要有波澜。 因为“文似望山不喜平”、“文贵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