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18号)下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我省大豆和大豆复合种植玉米,并扩大油菜籽、粮油等重点农作物。 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为做好我省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实施粮油生产保障和保障的通知》有关要求, 《2023年其他项目》(农机财发[2023]4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现在已经发给你了。 请您遵守,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细化实施方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下达的支出方向和预算资金限额。 不得跨转移支付项目整合资金,不得超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中央财政资金用于地方政策性任务。 要压实地方投资责任,坚持投资与监管并重,强化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支持对象、支持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 要结合政策和项目实施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更加科学有效、因地制宜的支持方式,着力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投资。 各项政策要协调衔接,避免支持内容和对象重复。 市级实施方案要及时向相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要高效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及时完成分解、执行、履约等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2.加强绩效考核。 对需要进一步细化的资金,要按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位,并对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和分解根据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实现政策目标和任务。 将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纳入指标体系,落实严格的奖惩措施,全面考核评估政策落实情况。 中央和省级采取绩效监测和抽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任务、重点领域进行绩效评价。 绩效考核发现问题的,将在安排下一年度项目资金时予以扣除。
3.加强政策公开。 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一卡通”的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补贴政策和实施方案,按照规定加强涉农补贴申请信息公开简化申请程序,公开申请指南,保障农民知情权和涉农主体权利。 选项。 要规范代农发放补贴资金的金融机构管理,加强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监管,按规定公开拟补贴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要多渠道宣传解读政策,让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干部准确领会政策导向、掌握政策内容、了解政策要求,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地的良好氛围。
4、严格监督管理。 按照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监管的意见》部署,要加强转移支付项目全链条监管,全面梳理各类资金配置和使用中的风险点,严禁以拨款代征、挪用、虚假申报、虚假申报。 同时加大资金落实、调度和监督指导力度,动态监测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省级报告。 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并按要求报送相关基础数据,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材料提交将纳入基金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基金(大豆、玉米条带混种、扩大油菜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出方向)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3 年 8 月 4 日
附录
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大豆、玉米条带复合种植、扩大油菜籽、粮油等重点农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支出方向)
本批粮油生产保障基金项目重点支持扩大油菜籽、大豆和玉米条带复种、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相关内容。
1、扩大油菜种植
(一)建设内容
按照农业农村部《扩大1000万亩油菜种植行动计划》要求,补助开发冬季闲置田,扩大冬油菜种植面积,进一步挖掘种植潜力确保完成全省冬油菜扩大种植面积25万亩的任务。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原则上是开发冬季闲置田地、扩大冬油菜种植规模的生产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补贴标准为在扩大油菜种植验收面积的基础上,每亩补助150元。 该资金可以补贴种子、化肥、农药、农机设备服务等理化费用,也可以直接现金补贴种植户。
(三)资金补贴流程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油菜种植规模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耕地流转协议、订单耕种协议等证明材料。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核查验收小组,根据申请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和综合审查,提出核查验收意见。 经县级核定的经营主体、竣工面积和补贴金额,必须在经营主体从事经营或者服务的行政村公示,并在县级农业农村信息上同步公示。网络。 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 公示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8月底前,市农业农村部门汇总各县区补贴明细,并将补贴汇总表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大豆、玉米条带复合种植
(一)建设内容
按照《2023年大豆玉米条带混种实施方案》要求,对大豆玉米条带混种技术模式推广应用给予补贴,确保实现玉米产量基本不减少的目标。一季度豆类收入实现增收。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是促进大豆和玉米条带混种的实施。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每亩150元的补贴标准,因地制宜地支持和补贴条带复合种植播种、施肥、农药喷洒、收获等环节增加的成本。
(三)资金补贴流程
播种完成后,按照“大豆玉米条播复合种植”技术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通过现场核查和综合审查,提出验收意见,核实具体实施情况地块和面积,并计算补贴明细。 集中采购的良种、农药、化肥,按批准面积分配或统一实施。 鼓励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机械作业。 经批准的大豆-玉米带复合种植面积在种植户所在行政村公示后,农业农村部门将统计汇总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报财政部门审核支付资金。
三、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一)建设内容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促进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增产的通知》(农办农[2023]19号)和《2023年陕西省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突出玉米、大豆两大作物,兼顾小麦、水稻、马铃薯等其他粮食作物、杂粮以及水果、蔬菜等经济作物,依托资源禀赋和生产基地,集“土、种子、肥料、水、医药、机械等”于一体。 生产要素,整合推广优质、高产、高效、节水、节肥、节药等绿色高效技术,选择规模连片、基础条件好的重点县推进整合体系,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努力提高单产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聚焦粮食、果蔬等重点作物,选拔一批“有基础、想做事、能实现”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国有农场等事、有影响力”作为实施主体参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注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推广。 通过亲身示范,影响和带动周边农民应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规模和组织; 以社会服务主体为重点,以良种示范为重点。 、整地播种、施肥农药、收获等关键环节,通过化整为零,着力提高作业机械化、集约化水平,确保技术到位。
绿色高产高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创模式。 省级确定各市联创“万亩”,市级确定所辖项目县联创“千亩”。 各项目县确定项目区县级科研“100亩耕地”,并根据不同任务给予相应补贴。
一、推动县域玉米、大豆单产提高。 每个县获得600万元推广单一增产制度补贴,其中玉米百亩地每亩不低于150元,千亩地每亩不低于100元,一万亩地不少于70元。 示范驾驶区标准每亩不低于10元; 大豆,百亩地标准不低于每亩200元,千亩地、万亩地标准不低于每亩100元。 示范区每亩价格不低于10元。 标准补助50元。
2.县域推广粮食作物。 全县小麦、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动全县百亩地每亩不低于10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70元,万亩田每亩30元,辐射带动地区每亩不低于30元。 补贴标准为4元; 全县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推动百亩田每亩不低于80元,千亩方每亩不低于50元,稻田每亩不低于30元。万亩田。 辐射带动区按照每亩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推广马铃薯水肥一体化技术的县,每百亩地补贴不低于每亩200元,千亩地每亩不低于150元,万亩地每亩不低于150元土地。 价格低于60元的,辐射带动地区按照每亩不低于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县域杂粮绿色高产高效促县行动,千亩方补贴每亩不低于200元,万亩片补贴每亩不低于100元。 提供补贴。
3、节水增粮增效示范。 各县按照100亩土地每亩不低于150元、1000亩土地每亩不低于100元、10000亩土地每亩不低于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辐射带动地区每亩不低于10元。 。
4、大豆-玉米带复合种植示范。 补助标准按100亩以上建设用地每亩300元、辐射开发每亩80元的标准执行。
5、绿色高产高效果业蔬菜基地县。 高产高效青苹果、猕猴桃、樱桃绿化工程示范县集中连片建设1000亩每亩补助1500元,1万亩以上每亩补助50元的辐射。 设施蔬菜按照核心示范园每亩不低于5000元、辐射带动区每亩不低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六、省种子工作站以绿色高产高效粮油作物为基础,开展新品种选育、引种、试验和示范,推广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水稻等新品种。培育适合我省种植的品种,打造绿色高产高效品种。 筛选展示推广基地,组织种子筛选试验、品种分析和技术指导,补贴180万元; 省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与组装、瓶颈技术攻关,编写印刷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手册、书籍、图解等,并给予补助100万元。
(三)资金支持环节
绿色高产高效项目资金重点补贴涉及提高农作物产量的各个环节,支持实施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优品种。 苗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补贴; 对土地耕种、机械施药、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治、农采一体化等社会服务给予补贴; 开展技术指导、优质品种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高产竞赛生产试验等技术补贴; 果蔬产业集中持续改造、推广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微生物有机肥土壤改良、高效节水、标准化生产、品种栽培、品质提升等高产高效模式示范补助。
绿色高产高效资金与新型经营主体设施完善、粮油规模化种植主体增产行动、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等相关项目不重叠。与省级玉米增密、小麦宽幅沟播、节水等工作不重叠。 农业补贴与其他交叉资金重叠。 拨付给贫困县的资金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通知》(财农[2024]22号)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等11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