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员贾胜元告诉澎湃新闻,划定禁区的主要目的是防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风险,一旦大型养殖场泄漏污染物,将导致严重的污染后果和巨大损失。其次,大型农场产生大量的粪便和尿液,排放的恶臭气体会影响生产和生活环境,因此规定禁止在城市居住区和其他人口集中地区建设超过规定规模的农场。此外,为防止破坏自然保护区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系统,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景区内建设大型农场。
《畜牧业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居民区建设高于省政府确定的养殖标准规模的养殖场, 文化、教育、科研领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区。
“应该明确指出,法律禁止超过指定规模的养殖场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而不是所有水产养殖活动。贾胜元强调。
规模以上畜禽养殖肥资源利用率不足
据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教授宋福忠介绍,我国畜禽粪便产量巨大,达到每年38亿吨,规模以上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在70%左右。根据2010年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调查公报,畜禽养殖业的COD排放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6%。
“由于大型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量很大,如果管理和利用不当,将导致严重的污染。宋福忠说,大型养殖场生产大量集中的畜禽粪便,如果管理不善,往往会散发出恶臭,影响生产和生活环境。如果粪肥得不到有效利用,将严重污染水体。
此外,如果粪便和动物尸体等废物处理不当,将导致疾病传播,严重影响人类和动物的健康。规模以下的农民是多方面的,粗放型的粪便管理,大量粪便乱堆乱放,是一些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因此,宋福忠指出,畜禽养殖业在发展的同时,如果不能解决粪便处理等环保问题,将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也会对水产养殖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专家:你不能以为环保就意味着禁止养猪
针对近期生猪屠宰率下降、猪肉价格上涨,有舆论不仅指出受到非洲猪瘟疫情影响,还提到近年来大量养猪厂以环保为由关闭。
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规定了禁区划定。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大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2015年修订的《畜牧业法》均规定了禁区范围。2015年,国务院印发“十大水办法”,明确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完成禁区划界整治工作。
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印发《畜禽养殖禁区划定技术指引》,指导地方政府依法科学划定禁区,防止过度划定和误划,明确不同禁区的管理要求。
同时,从2016年开始的第一轮中央环保检查,对指定禁区范围内的大型养殖场进行了检查。
“在实践中,禁区的划界往往是由地方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划定的,造成不同地方禁区划定存在科学差异。环境部检查局的一名检查员告诉澎湃新闻。
对此,浙江环境与资源大学教授罗安成认为,由于当地对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乏了解,一时间缺乏可行的治理方法,认为养殖等于污染, 要清理养殖业,根除养殖污染。
“比如,将所有河流、湖泊、水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为禁区,将自然村划为禁区,个别县区建设为'无猪县'。于是,广大养殖户也误解了环保政策,认为环保就是禁止养猪,更常说“环保被禁”“环保被拆”。罗安成表示,为此,要进一步明确禁区的概念、目的和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禁区的划界管理,引导和推动当地政府坚决迅速取消法律法规范围之外的繁殖禁令。
据贾胜元介绍,2018年下半年以来,根据KTV公开数据,估计国家禁忌区内已关闭搬迁约1000个养殖场,涉及畜禽产能约205万头猪,约占全国生猪存栏量的0.6%。
同时,他强调,禁区划定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有立法权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更不能以改善环境为由,对水产养殖业进行清理。 从而以清理代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