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工作的原因,需要租房子来解决自己的吃住问题。 不过,在租房子的时候,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最好不要人为地修改房子里的一些东西。 损坏,如果你改变了房子里的东西,你有义务修理它。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出租屋的主要维修范围有哪些?

1、租赁住房的主要维修范围有哪些?

防水、水、电、暖气、燃气等管道设备线路维修,室内装修家具维修等维修工程。 具体细节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2、租赁期间的维护费用由谁承担?

首先,房屋租赁期内的维护责任原则上由出租人承担,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

《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保管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出租人有义务使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并有维护保养的义务。 当然,出租人的维护义务也有例外:

一、如双方明确约定,承租人对相关租赁物或附着物负有维护义务的,从其规定。

其次,因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造成租赁物或者附着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出租人的维修义务是以承租人正常使用为前提的,双方并未约定由承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其次,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应妥善处理,不能善罢甘休。

《合同法》第221条规定:“租赁物需要修理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出租人不履行修理义务的,承租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修理: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当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时,法律明确了承租人的权利,即可以自行维修,且出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人可以起诉出租人要求赔偿责任,也可以直接从租金中扣除。 这是出租人的权利。

3、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房产用途应如何处理?

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是指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约定用途,从而赋予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的陷阱。 通常租赁合同都会约定租赁房屋的用途,如居住、商业、生产等。房屋的不同用途对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有重大影响。 因此,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变房屋用途,如由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收回出租房产。

以上信息中,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了出租房维护范围相关的主要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出租屋的维修范围主要包括室内装修及家具、防水、电暖器等水暖设备的维修。 当然,如果还有其他维修事宜,还是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 但是,如果租客损坏了房屋内的物品,则租客需要承担修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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