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关于优化调整现行核酸检测
工作通知
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自12月19日起,对我县核酸检测有关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1.高危岗位从业人员。各镇(区、街道)应设立高危岗位从业人员专用采样点,高危岗位从业人员凭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可到专用采样点采样检测。
2.重点场所人群聚集。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原则上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行组织核酸采样,减少与公众的接触。
3、愿意接受检测的人群。为进一步开展精准防控,减少混管追溯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缩短复核时间,经研究决定,全县所有便民核酸采样点取消混管采样,统一采用单人单管采样,费用按国家标准收取:16元/人(原则上扫二维码付费)。
4、本单位检测的混管异常人员:收到混管异常短信后,请及时向居住社区报告,并按照社区要求到混管异常复核采样点(具体地点、服务时间)进行单次采样检测(由社区确定),费用按国家标准收取:16元/人次(原则上可扫码支付)。
5. 附相关人群采样点信息。
重要声明
请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等候。为避免人群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建议长期居家的老年人、每天上网课的学生、居家办公人员等社交活动较少的人群等无需就医、无需夜店的人员,非必要情况下不要参加核酸检测。一旦核酸检测呈阳性,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配合社区落实居家隔离管理措施。
附件:如东县各乡镇(区、街道)便捷采样点开设情况一览表(12月18日更新)
如东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4 年 12 月 18 日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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