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之名始于后唐。 据《滦县志》记载:“唐山距数里,多岭丘陵,东麓有河,相传后唐李嗣源曾在此屯兵,筑石碑。城高200余丈,后来唐朝将军姜绛杀龙成功,葬于此,后人建庙祠祠,此山因唐代而得名。 ”。
明初,明太祖驱逐鞑靼,北方地广人稀。 为了充实边疆,除了招收流亡者复业外,还从江苏、淮河、浙江、山东等地迁来居民。 永乐二年(1404年),明朝开始在唐山建村:当地人组织社团,迁民建村。 于是,桥头屯、刘家屯、马家屯等古村落逐渐形成。
唐山原本是一个偏僻的村庄。 它是一个随着煤炭资源的开发而发展起来的重工业城市。 为了开发煤矿、铁矿,光绪二年(1876年),清政府派直隶总督、北洋尚书李鸿章派轮船招商局总经理唐廷枢与美国矿山工程师一起到开平镇进行勘察。 调查结果非常好。 唐廷枢向李鸿章报告,聘请外国工匠,采用西方式开采煤、铁,一定会大获成功。 1877年,李鸿章任命唐廷枢负责开平煤矿的采矿工作。 于是,当年成立了开平矿务局,在桥头屯购买土地建造房屋和机械。 随着煤矿的开发,人口增多,商人繁荣。 1878年,桥头屯升格为镇(桥头镇),与开平镇平行。
1898年,桥头镇因镇北有“唐山”而更名为唐山镇。 这就是唐山行政名称的开始。 20世纪初,唐山逐渐从工业重镇发展成为工业城市。 1928年,唐山镇改称唐山市,仍隶属滦县八区管辖。 1938年,日伪北平临时政府设立唐山市,市区扩大,包括30个自然村。 1939年10月,唐山市直机构正式成立。 1948年12月12日唐山解放,成立唐山市人民政府,属晋察冀边区冀东区。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唐山市为河北省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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