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投资理财是家常便饭,但作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即使是理财活动也不能违反党政纪律底线。 近日,湖南省纪委公布多起官员违法投资被查处案件,告诫党员干部个人投资理财须警惕“四大陷阱”和三大底线不得触摸。
陷阱一:利用职务、地位、名誉从事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的月利率通常在2到3分钱之间,可以获得相对丰厚的回报。 因此,一些公务员选择通过向他人借钱来牟利。 但一旦资金回收出现问题,将会给他们及其家人的生活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还可能引发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案件:
2015年10月,湖南省某县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因巨额债务自首。 经查,该公司对外借款约1.5网络投稿,其中涉及公务员的贷款约974万元。 其中,当地一名公安人员放贷195万元,其中包括其岳母、侄子、侄子、朋友等筹集的资金。
陷阱二:非法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
少数公务员利用特殊身份,通过住房公积金、集体信用、快速贷款等银行贷款优惠政策,或通过集资低息贷款、再贷款等方式赚取利差。 、担保贷款等
案件:
湖南东安县人吴某利用职务便利,以亲友等12人名义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共计200万元,然后按年利率借给建筑老板。 20美分,吴从中获得利息。 5万元。 2012年,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责令没收财产10万元。
陷阱三:炒股上瘾触及纪律底线
公务员利用闲暇时间利用合法资金炒股并没有什么错。 但股市操作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3点。 这段时间,上班时间炒股已经成为每次风格检查都会发现的“顽疾”。
案件:
2012年,湖南省郴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邓因工作时间炒股被免职。 湖南省石门县自来水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宋某挪用公款110万元炒股。 县监察局给予宋某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陷阱四:“亚豪”提供利益输送渠道
很多人都有收藏名人书画、玉器、奇石、古玩等艺术品的爱好。 然而,有这样爱好的公务员很容易给行贿者以“可乘之机”,最终被“追捕”。
案件:
湖南省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非常喜爱玉石书画。 一些企业主了解到蒋永清的爱好后,开始“做他喜欢的事”。 2013年2月,株洲市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彭某专程到云南购买了价值18万元的生肖玉摆件送给江永清。
提醒:3条“红线”不能碰
党员干部个人投资理财是否构成违纪行为,主要以是否违反职务廉洁行为来认定。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投资理财方面有千万不能触碰的三条“红线”。
第一,不得利用公共财产侵犯国家和集体利益。
有的党员干部挪用公款炒股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有的利用公有财产作为抵押贷款进行个人投资理财。 他们认为这是短期使用,他们很幸运。 众所周知,公共财产属于公众,不能用于私人目的。 任何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产,挪用公款私用,甚至谋取私利,都违反了纪律底线,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二是不得与管理服务对象存在利益勾结。
有的党员干部入股所服务的企业,发放股息,或者借钱收取高额利息。 党员干部的公务行为与双方的借贷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交换关系。 这是一种以权谋利的行为,极易以权谋私,涉及权钱交易的行为应当予以纠正和查处。
三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进行营利活动。
有些党员干部经不起物质利益的平凡,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这种矛盾心理促使他们从事商业违法行为。 这种对物质利益的不正当追求,往往扭曲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利用职权便利与人民较量甚至谋取私利,给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施政活动带来不良后果。机构。 严重损坏。
(据《湖南日报》、“我们都是纪检员”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