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居民住宅楼内装修噪声扰民劝阻调解无效

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为保障居民安宁生活,今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住宅建筑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商店、办公楼和其他建筑物对物体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限制作业时间。 此外,《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定节假日、全天放假以及工作日12:00至14:00、18:00至8:00次日,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施工。 装修工程产生噪音。

马军介绍,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中噪声排放。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制定管理规定或者其他形式,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业主等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业主应当共同遵守。

专家表示,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应及时劝阻和调解禁止时段装修期间因噪音干扰居民的行为。 如果劝阻、调解无效,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包括110公安报警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 接到举报、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2024年10月28日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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