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和蛙类等最终未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首次明确33种家养畜禽

目录》首次明确了33个国产畜禽品种,包括地方品种、栽培品种、引种品种及配套系。 《目录》是畜禽养殖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行管理。

《目录》显示,传统畜禽有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子等17个品种和鹌鹑; 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野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不可食用)等16种特种畜禽)、北极狐(不可食用)、貉(不可食用)。

农业农村部指出,这些畜禽是人类长期驯化、选择性饲养的家畜。 它们有一定的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 种群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可以繁殖,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可满足军事用途、体育运动等需要。

狗不属于畜禽养殖正面清单,并不意味着不能饲养。

此前《目录》征求意见时,狗是否纳入《目录》引起广泛关注,“狗禁止作为伴侣动物”的话题成为热门话题。 当时农业农村部表示,狗已从传统牲畜“专门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视为畜禽,因此不应纳入我国畜禽管理范围。

有网友表示:“支持!狗是人类的灵魂伴侣!坚决抵制吃狗!”

但也有网友认为:“需要禁止的是毒杀宠物狗,补贴饲养肉食狗,而不是一刀切”。 “狗是伙伴。 鸡、猪、马、牛、羊等,也陪伴了成千上万的人类。 它们被人类吃掉了几千年吗? 他们不忠诚吗?”

资料图 徐敏 摄

最后,为什么狗没有被列入目录呢?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解释,《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对于“是否应将犬纳入《目录》”的意见,多数是赞成养狗,而不是养狗。被纳入“目录”。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狗的驯化历史悠久。 过去主要用于看守家园和狩猎放牧。 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包括作为宠物陪伴、警察搜救、盲人向导等。 它们与人类有着密切的关系。 关系更加密切。 狗不纳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畜禽统计,国际上一般不按畜禽管理。 例如,韩国《畜产生产法》所列的畜禽不包括狗。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文明观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变化。

“狗虽然没有被列入《目录》,但它不是野生动物,并不意味着不能饲养。”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在犬只管理方面已有一些经验和做法,并KTV了限制饲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 今后,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实现规范管理。

青蛙不被视为牲畜或家禽,而是作为水生动物进行管理。

小编注意到,黑斑蛙、棘胸蛙、木蛙、虎纹蛙等蛙类也未列入《目录》。

对此,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解释,青蛙属于两栖动物,不属于畜禽范畴,不能列入《目录》。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指出,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各地反映部分蛙类存在交叉管理问题,要求明确蛙类管理分工。 为此,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多次组织专家调研论证,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黑蛙斑蛙、棘胸蛙、刺腹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由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按水生动物管理。

据介绍,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根据上述划分及时调整相关名录,并指导地方主管部门推动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工作。动物。 关于虎纹蛙,两部门将在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时予以明确。

养殖畜禽的注意事项_养殖畜禽注意卫生_畜禽养殖

资料图 曾雪涵 拍摄

为什么有些驯化的野生动物没有被列入目录?

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和农民建议将一些饲养的野生动物纳入其中,但最终没有纳入畜禽养殖准入清单。

对此,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解释,列入《目录》的畜禽,有明确的法律界限和严格的科学界限。 家畜和家禽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的。 与野生动物相比,其遗传结构和生物学特性通常在以下方面发生本质变化:一是克服野生性,适合群体饲养; 其次,它们克服了季节性发情的习惯,全年都可以繁殖。 三是遗传性能稳定,有一定的种群规模,可以独立繁殖,不依赖野生种群; 四是品种成熟,生产绩效和经济效益显着提高。

“自然界有5400多种哺乳动物和9800多种鸟类,其中大部分是野生动物。”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由于这些野生动物是饲养的,有的人工饲养时间较短,有的则长期没有圈养。 有些来源需要从野外采集,很难与野生种群区分开来。 有些具有不明确的公共卫生风险,有些不属于哺乳动物和禽类的范围。 不符合畜禽标准和条件,不适宜列入目录。 继续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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