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8日,高女士将心爱的边境牧羊犬送到金沙县一家宠物店寄养,宠物店工作人员在养狗前检查并询问了相关情况,岂料,边境牧羊犬在寄养第二天突然死亡。
高女士称,8月29日中午,工作人员视频通话时,狗狗没事,但十分钟后,就收到视频称狗狗情况危急,正在抢救,20分钟后,就被告知狗狗已经死亡。她认为,宠物店的疏忽大意,导致爱犬不幸死亡。高女士认为,这只边境牧羊犬是她花了6800元买来的,宠物店应该赔偿她6800元的购买费和2000元的安葬费。
但宠物店只愿意赔偿2000元。高女士随后又花了949元买了一台冰柜给狗狗冷藏,并报了警。在派出所,被告人温某(宠物店老板)答应赔偿高女士4000元,但高女士没有答应。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协议,高女士将宠物店告上法庭,索赔共计7749元。
受理案件后,审判长考虑到案件特殊但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尽快解决纠纷。调解开始,双方互不相让,各执一词。原告高女士认为,她送到宠物店的狗是有生命力的,对方没有尽到照顾、保护的义务,导致狗死亡,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她主张的金额。被告温女士认为,宠物店一直很细心地照顾狗,当狗突然生病时,宠物店也及时抢救,不存在过失责任,最多只愿意赔偿2000到3000元,多一分钱也不愿意。
随着双方对峙不断升级,为了缓和双方情绪,法官逐一分析证据,归纳事实,明法释义,并多次与双方单独沟通,指出双方的不足之处。经过几轮调解,双方对赔偿的法律依据有了一定的了解,态度也得到了缓和。经过2个半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温某自愿赔偿原告高女士5000元。被告温某及时支付了赔偿款,本案结案。
宠物寄养是目前许多宠物医院、宠物美容店兴起的一种宠物照护业务,饲养者和宠物看护者之间形成一种合同关系,宠物寄养店作为提供寄养服务的一方,应尽到照护宠物、妥善保管宠物的义务,作为看护者,应谨慎选择那些具有相关资质、提供适合宠物生活空间和设施的寄养机构。
宠物寄养很容易引发纠纷,最好签订寄养协议,明确寄养期间出现的问题责任,避免纠纷。如果寄养机构未能妥善保管宠物,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宠物寄养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例如,如果宠物狗意外死亡,则应根据品种合理赔偿。